2022年09月15日
第09版:法治

网售古代青铜陶瓷器 两男子倒卖文物获刑

本报讯(秦彪 翁志娟 张驰川)男子马来和男子张苛虽有不小的年龄差距,却有着共同的爱好——买卖古玩挣钱。生意虽好,却没有走正道,最终马来和张苛合伙倒卖文物撞了法网。近日,润州区检察院以倒卖文物罪对马来和张苛依法提起公诉。

2020年5月份,马来和张苛合伙在镇江开了一个古玩店。两人前往安徽省六安市李强(另案处理)处,共同出资2万元购买了铜杖首、铜壶、铜行炉等六件青铜器物。不久后因为古玩店生意不好,马来将六件青铜器中的铜杖首、铜壶、铜酒器分给了张苛,两人便散伙各自发展。2020年12月份,张苛转手将青铜酒器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微信好友刘波。

2021年5月底,张苛以700元的价格从镇江市润州区一个地摊上淘来盘口壶、瓷钵、青瓷碗等四件陶器,当天就以2200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马来。马来又将四件陶器拍摄成视频,通过网络进行出售,被公安机关查获。后经淮安市博物馆鉴定,六件青铜器中的铜杖首、铜壶是汉代铜杖首、铜壶,四件陶器中的盘口壶是南北朝点褐彩四系盘口壶,均属于三级文物。

“我们认为青铜器购入价格低,转手高价卖掉可以赚钱。其实我知道青铜器是无法从正规途径买卖的。我认罪认罚,以后做事一定遵纪守法。”此时张苛才知悔恨。

马来和张苛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已构成倒卖文物罪,其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案发后,涉案文物已被追回,马来和张苛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退出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可从轻处罚。检察机关综合上述情形,向法院提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的量刑建议,最终获得法院采纳。

承办检察官提醒,我国法律规定,文物原则上均归国家所有。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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