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梁丙午
“我在一家建材有限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在给客户送货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但是我去公司找老板谈了很多次赔偿问题都没有结果。”不久前,居民李师傅就工伤待遇赔偿问题,找到了润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院受理案件后,立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经过不断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师傅拿到了应得的赔偿。
这是润州区仲裁院日常化解劳动争议案件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润州区仲裁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
实战培训提升调解队伍能力素质
“单位提交的未经劳动者签字的电子考勤记录一定有效吗?”用人单位提交考勤记录在没有劳动者签字、劳动者本人否认、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其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公示措施,劳动者知晓记录内容并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该考勤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今年5月,在润州区仲裁院定期举办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会上,仲裁员朱蕾与调解员分享了常见劳动争议的法律适用和调解方法。
润州区仲裁院通过使用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进行培训,将理论知识、调解技巧与实时操作相结合,迅速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成立了‘能说惠道’调解工作室。”润州区仲裁院院长麦宇航介绍,“能说惠道”成员由调解专家、调解员、仲裁员、兼职调解员和公益律师组成,针对不同的劳动人事争议,制定个性化的调解方案,努力寻找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让双方回到谈判桌上达到“握手言和”的目的。“‘能说惠道’调解工作室采取预约调解、上门调解、电话调解等方式,并向双方当事人析理释法,让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麦宇航说。
案件“联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今年5月,王女士等20多名某酒店员工到润州区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其他经济补偿金。仲裁院工作人员首先安抚情绪激动的申请人,随后立即开启绿色通道进行办理。麦宇航与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江浩带领工作人员前往酒店与酒店负责人进行沟通,将法律依据和违法后果向酒店负责人做了详细说明。在他们的努力下,酒店很快与申请人达成协议并支付了申请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这起集体劳动争议得到妥善处置。
针对投诉人较多、情况紧急的案件,仲裁院与劳动监察大队将力量有机整合,实施部门联动办案机制,定期召开监察、仲裁部门例会,相互交流执法维权方面的特点、难点问题,结对共建开展业务程序、快速接访,处置投诉、举报案件。联合区总工会、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分析案件态势,推动劳动争议联动预警防范机制建设,充分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动调处的工作常态。
此外,区劳动仲裁、区劳动监察联合开展劳动维权服务“零距离”和政策宣讲进企业活动。通过不断宣传、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建立劳动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预防劳动保障领域违法行为发生。“让前来求助的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费一份心、少误一次工’,让劳动争议仲裁院成为劳动者心中的‘娘家’,是我们一直以来的价值追求。”麦宇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