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用地单位申请,我局拟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现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序号拟用地单位地块坐落项目名称 面积
(平方米)
用途供地方式备注1镇江市京口区农业农村局东至拟建润扬二通道30米保护线、北至主江堤划界控制线,南至拟建象山路规划线、西至前进港绿化带控制线京口区防汛物资仓库4734公用设施用地划拨
凡对以上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本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限: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共5天。 受理地点: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京口分局
联系地址: 镇江市南门大街36号 邮政编码:212000
联系电话:8705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