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沈湘伟
本报通讯员 陈芃
“真是太感谢了,原来以为对方不来,这起案件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没有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审结了,维护了我们的正当权益。”庭审刚结束,申请人李某紧紧握住仲裁员的手,连声称谢。这是近日镇江仲裁委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后出现的一幕,在被申请人无故缺席的情况下,仲裁庭不仅如期开庭,而且经过充分调查,依据现有证据,全面支持了申请人的请求,裁定被申请人限期归还租金及承担违约金,整个庭审用时不超过1小时,这也创下近年来镇江仲裁单次开庭最短时间的纪录。
多年合作伙伴欠下160多万元
今年46岁的李某是本市一家机械设备公司的负责人,其公司业务除了参与各种工程项目建设外,还经常将大型机械设备出租。与李某产生合同纠纷的另一方,是本市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的负责人郑某,多年来这两家公司在业务上互有往来,经营的内容也基本相同,特别在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上,不仅提供设备还提供技术人员。李某与郑某也在10多年的合作中建立了友谊,两位老总及公司员工也经常聚会,没有想到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一次合同违约,最终将两人兄弟般的感情彻底毁掉。
李某表示,多年来,一旦承接到大型工程需要施工时,郑某都会在第一时间租用己方的机械设备及人工,双方都有固定格式的租赁合同,及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并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是经过法律专业人士拟定的,具体约定了租赁设备的时间、租金如何支付(以实际租赁的时间和数量为准)、违约条款以及支付违约金的相关事宜等,双方一直都按合同办事,合作较为顺利。
2020年8月,李某与郑某又一次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5个月后,到了郑某需要支付租金的时间了,可李某公司的财务部门却迟迟未能收到租金。这可把李某急坏了,可对方是自己的多年合作伙伴,且双方感情良好,或许这个时候郑某有什么难处。基于对郑某的信任,李某只好耐心等待。
2021年春节后,李某无奈之下打电话给郑某催款,可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推托。之后,当李某再打电话催款时,郑某竟然直接挂断电话,还把李某的微信及手机号码“拉黑”了。2022年5月,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李某依据租赁合同上的相关条款,向镇江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郑某返还租金及承担违约金共计160多万元。
无故缺席仲裁自有公断
近日,镇江仲裁委如期开庭审理该起合同纠纷案。据了解,由于开庭通知已经明确送到郑某本人手中,但郑某却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参加庭审,庭审现场没有了辩论环节。仲裁庭在前期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依据一般举证规则——“谁主张谁举证”开展庭审,由于申请人李某的证据充分,可以支撑其仲裁请求,另一方无故缺席,视为其放弃质证权利。最终经过不到1小时的庭审,仲裁庭全面支持了李某的仲裁请求,裁定郑某限期返还李某160多万元租金及违约金。
镇江仲裁委负责人告诉记者,仲裁案件当事人一方故意缺席的情况并非鲜见,主要原因是一方当事人自认为理亏,故意缺席试图给庭审造成麻烦,企图达到一方缺席庭审仲裁庭无法裁决的目的。此外,也确有当事人对仲裁的严肃性及法律效力不太了解,自以为缺席一次开庭无所谓,大不了下次再来。其实,无论当事人出于何种原因无故缺席开庭,都丝毫不影响仲裁庭对案件事实的调查认定及依法作出裁决。
镇江仲裁委负责人提醒市场主体,既然合同约定发生纠纷通过镇江仲裁委予以处理,就要充分予以尊重,相信仲裁委会依法公断。缺席审理并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有的做法,毕竟仲裁法规定得很清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仲裁结果是一裁终局,为了确保自身的正当权益,双方当事人不要轻易缺席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