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2年08月16日
第05版:宜风瑞气新丹徒

丹徒检察建立“四项机制”增强反洗钱工作合力

本报讯(王运喜 蒋艳婕)为推进上级检察机关对反洗钱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跨部门协作机制,近日,丹徒区检察院与人民银行镇江支行、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反洗钱专项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四项机制”进一步明确细化反洗钱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合作内容和协作要求。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根据意见,协作单位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惩治预防洗钱犯罪的工作重点、问题困难和对策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此外还探索建立信息互通平台,专人负责日常合作事项对接及信息互通,银行机构对工作中发现的可疑交易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受理、审查公安机关立案洗钱犯罪案件,并向银行机构通报案件处理结果等情况,建立信息互通机制。

各协作部门定期分析研判洗钱犯罪信息、情报、数据,磋商研究需要协助解决的重点风险事项,进一步提高打击洗钱犯罪的针对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协作部门充分发挥舆论资源优势,联合开展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宣传,为开展反洗钱专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舆论引导机制。

此外,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一案双查”“同步审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讨、案件办理、预防宣传等协作机制落实,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协作配合,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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