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崇伟
对于喜欢阅读的人,读书,也如孩提的朝课、农人的春播、职场的奔走。书店,年少时曾为我点亮过成长路上的明灯,成人后为我的奋斗历程筑基铺路,而今老矣,守着一卷书香,如坐于令人神清气爽的殿堂。
从小进县城,别的孩子喜欢的是公园、影院和包子铺,而我却对新华书店情有独钟。每次爸妈带我进城,我必去当年县城唯一的一家新华书店。隔着玻璃柜,看着那花花绿绿的连环画,只嫌手里捏出汗的那几张积攒了很久的毛票太小。换了一本又一本,连店员都不耐烦了,手里的钱只够买一本,也是如获至宝。工作了,工资发到手,就往新华书店跑,将《三国演义》《八十一天环游地球》捧在手,有种如饥似渴。有一次,新华书店门前排起了长队在卖新书,也不问是什么书,跟着排队了。心想,排队买到的书定是好书。果然,是新版的《三言二拍》。后来,选书不再有玻璃柜隔着,新华书店成了免费阅览室。或者蜷在角落的地上,或站麻了腿脚,要不是店员干涉,抱着的书都舍不得放下。
“忽如一夜梨花开”,到上世纪90年代,小县城亮相了好多家书店。连我家门口也有了一家。近水楼台,出了家门就跨进了书店,真是愉悦。店主是个年轻人,常去他的店,便熟了,他原是爱读书的人。南下打工挣了点钱回家创业,千里之外归来,了却一个梦——过有书读的日子,所以开了这家“千里书店”。他的新书一到,便会召唤我。我有想要的书,他就帮我进货回来。书店,让我们成了朋友,常在他的书店里,一起边喝小酒边聊书。
不知不觉间,书店又变了模样。无论是繁华的商业中心还是幽雅的乡村古宅,空间的设计之美、视觉之美,成为新型书店的标配。新型书店不再是只卖书的店铺,西西弗的咖啡、言又己的文创,吸引了与书无关的顾客;重庆精典书店的文化讲座营造以书为媒的公共文化空间;钟书阁的书楼、伸到云端的朵云,俨然成为旅游者的网红打卡地;众多城市将书店视为城市品牌的一部分,努力打造“书店之都”更是一个时代的文明进步……
如今,旅游成时尚。我的旅程里,不会错过城市里书店的身影:上海的朵云,我在云端阅读;苏州金鸡湖畔,我在诚品书店浸泡时光;旅游东京,我在繁华的十字街头寻到静谧的茑屋书店,像是他乡遇故知般的惊喜;新西兰之旅,飞行12小时到南半球的奥克兰,当看到书店里竟然还有汉字读物售卖,毫不吝惜放弃了海边览胜的行程,把宝贵的时间交给了繁华的维多利亚大街上这片安静地……在北京,在广州,在杭州,书店都是我旅行的目的地;走亲戚,看朋友,有书店的地方总会成为另一个相约……
去年去上海,我“游”进了二酉书店。在白色人造石制作的书架间,我像漫步于一座白色的山。光线从石壁里面透出来,映亮了《书店的灯光》。顺手取出,打开书页,像摘下一朵淡雅的雏菊,我吮吸着文字的芬芳:“浪费在书店里的每一个慵懒的午后,是幸福的。暖黄的灯光下,啜着醇香的咖啡,眼前浮光掠影的每一页,都仿佛有时间流逝的细碎声音相伴。每一颗渴望片刻安宁的心,都会在这里得到满足。”
每每夕阳西下,下班路上的回家归途,我常会拐进源著天街歇歇。负一楼的西西弗书店,我是它的常客。不,我视之为给我留座的殿堂。我坐进书香包裹的空间,打开一本书,漫游其中,常常不觉天黑尽,只因我在殿堂的“灯火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