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22年08月04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丹阳司法局“四化”举措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本报讯(戴琪)近年来,为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丹阳市司法局通过“制度化”“专业化”“多样化”“实质化”等“四化”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在构建“制度化”审理程序方面,丹阳市司法局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单一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书面审理快审快结。加大公开审理力度,坚持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例外。全年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公开听证比率不低于80%;强化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工作,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并优先适用,运用柔性手段和多元化措施化解纠纷。

为了配备“专业化”复议队伍,丹阳市司法局明确2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确保一般案件2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邀请法律专家参与办理。举办法律培训班,邀请名师现场授课,提升全系统干警法律素养。

丹阳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多样化”审理方式,除采用书面审查形式外,还采用调查询问等方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分流机制,对简易案件,缩短审理期限;对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实地调查、专家论证会、听证会和案审会等多种方式审理。

为了促进“实质化”争议化解,丹阳市司法局建立“复议+调解”机制,实现了行政争议案件从事前预防和备案、事中指导和纾解、事后案结和归档一体化工作模式,做到一案一档、专人负责。通过不断推进调解和解,案件实现双方化解争议、申请人基本消除对原行政行为不满的结果,降低复议后诉讼率,节约司法资源,防止程序空转而焦点问题得不到真正解决等问题发生,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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