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秋霞)7月2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继今年6月份对4家失联社会组织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后,近日,市民政局对镇江市巾帼女性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镇江市残疾人之家公益服务中心、镇江市长山惠残服务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3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接受2018年度至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上述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这3家社会组织被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