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杨剑 吴延华
“我的‘巡察之旅’虽然已经结束,但前辈、老师们坚韧的品质、执着的精神、专业的态度,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也是此次巡察过程中最大的收获。”在谈到巡察工作体会时,参与十三届扬中市委第二轮巡察的后备干部王晓蓉如是说。
近年来,扬中市委注重将巡察工作与干部培养锻炼结合起来,坚持在巡察一线发现、培养干部,让干部在巡察实践中接受党性锤炼、增强政治定力、提升能力素质,实现干部培养与巡察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为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平台”和“熔炉”作用,扬中市委巡察办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扬中市巡察人才库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着眼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将23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出台《扬中市选派优秀干部、后备干部、新任职领导干部到市委巡察机构轮岗锻炼暂行规定》,选派干部分期分批参加市委巡察工作,进行轮岗锻炼。
轮岗锻炼开始前,市委巡察机构先组织选派干部集中培训,系统学习党纪法规和相关工作流程,提升巡察业务能力。随后,根据干部个人岗位、专业特长,进行分组,合理搭配。巡察期间,选派干部通过接待来信来访、与干部群众互动交流、查阅相关资料等,提升干部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谈话了解、调查核实、撰写巡察报告等,提升干部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通过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纪律,增强干部遵规守纪自觉,强化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巡察工作期满后,由所在巡察组从政治素养、巡察业绩、工作作风等方面对选派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市委巡察办审核盖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和干部所在单位,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021年10月以来,扬中市委已开展两轮巡察工作,先后选派55名优秀干部参与巡察,其中新提拔领导干部12名、后备干部2名,有力锻造了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选派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既能为巡察工作提供力量帮助和专业支持,又能发挥巡察‘熔炉’作用,通过‘以巡代训’,增强各级干部政治素养,促进干部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根植到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扬中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姚恒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