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治理的一道重要课题。近日,扬中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在扬中市检察院顺利揭牌并正式启用,这标志着扬中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了新载体。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监护监督员聘任仪式,正式聘任了10位熟悉儿童身心特点、工作经验丰富的儿童主任、家庭教育指导师和青少年司法社工为首批监护监督员,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聚力实现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网络、政府六大保护的深度融合。“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健康成长则中国健康成长,很荣幸能担任监护监督员,希望为我们扬中孩子的成长提供相应的咨询和辅导,促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发展。”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中级社工师、社工督导张磊说道。
据悉,近年来,扬中市检察院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年来办理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8件48人;成功办理了全省首例异地撤销监护权案,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解决监护缺失问题,相关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与多部门会签防范校园性骚扰及强制报告制度,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针对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难题,构建立体化观护帮教体系,在全省率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供资金保障;建设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夏令营”等活动20余场,22名检察人员担任全市50余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法治副校长,开展菜单式法治教育16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在办案中强化权益保护,在监督中构建保护大格局,在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蓝天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扬中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深刻领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为依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永葆民生温度,全面依法推进,各职能部门在开展监护监督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时,要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监护干预方案及家庭教育指导方案,最大限度体现政法温度,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要聚力社会广度,强化宣传引导,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将思想统一起来,把宣传未成年人监护监督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工作日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接下来,扬中将继续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真正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落实和体现到各项工作中,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