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笪伟 陈经纬)近日,句容市司法局对在疫情期间表现突出的杨某某等4名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给予表扬,这也是《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句容市首次对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表扬奖励。
日前,句容市宝华境内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句容市迅速进入疫情防控状态。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中有一些人不惧风险,不计名利,无私奉献,作为“特殊”的志愿者和捐献者,主动投入到抗疫活动中。他们有的主动向基层组织请战,在宝华封控区运送防疫物资、开展环境消杀,协助开展核酸检测,直至最后撤离;有的在小区、村口开展防疫宣传,查验两码,协助维持秩序;有的慷慨解囊,捐款捐物,支持抗疫。据统计,全市共有20余名矫正对象主动参加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向防控组织和单位捐款捐物近3万元。
为及时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和奉献行为,句容市司法局根据《社区矫正法》精神,在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社区矫正对象考核给予加分前提下,依据“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有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突出表现,或者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等突出事迹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可以给予表扬”的规定,对其中4名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决定给予表扬奖励,这是社区矫正机构对他们真诚悔罪、回报社会行为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句容市积极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坚持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相结合,对社区矫正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道德、红色文化等教育,组织他们参加公益活动,激励从善向善,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从而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