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冰心 唐守伦)“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5个学段各10名左右,其中受表彰者总数中乡村学校教师不少于30%。”近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各学段“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启动2022年全市各学段“十佳教师”评选工作。
《通知》指出,全市高校、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一线教育工作者(中小学校级领导、幼儿园园长、高校县处级以上领导不得参评)、近几年已获得“十佳”教师称号的教师不予参评。推荐对象近5年满工作量教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学生或家长测评满意率不低于90%,须有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表彰。对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尤其是农村教育工作,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具有特别感人的事迹,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可度,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对于在疫情防控、线上教学等方面有特殊表现的教师,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对于积极参加教师交流、支教和志愿导学活动(课后延时服务),并在期间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申报对象应不少于相应学段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评选活动按照组织推荐和自愿申报相结合、主管部门评审和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群众对评选活动的关注程度和监督力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