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慧远)近日,扬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扬中市交警部门,对辖区内多家售卖电动车单位开展“回头看”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对经营单位现场展示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逐一核查,重点检查车身上的铭牌信息,相关资质合格证等车辆一致性证明,发现多家经营单位销售不在国家工信部目录内的非标电动车。执法人员现场下发电动车经营单位提醒函,对此类非标电动车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车,严把进货验收关,同时告知经营者自检自查的方式,提醒经营户及时对进货的电动车进行查询,不得售卖非3C和超出目录范围的产品。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车经营单位,店内所出售的电动二三轮车必须为3C产品,电动四轮车必须存在于工信部产品目录内,否则属于违法销售行为。
下一步,扬中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出售非标电动车等相关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新能源市场规范化经营,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