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笪伟 韩婷)近日,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21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情况的通报》,决定保留3802个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我市11个村(社区)名列其中。
近年来,我市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以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省级法治文化特色园等创建活动为抓手,强化基层基础促进民主法治创建规范有序,推动善治善举促进民主法治创建“三治”融合,聚焦民生民意促进民主法治创建共建共享,扎实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全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健全和创新,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