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系镇江奥熠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镇江奥熠”)控股股东,持有镇江奥熠70%股权,现就镇江奥熠公章在2021年12月30日15:45- 16:15 期间阶段性失控事宜发表声明如下:
上述时间签署的法律文件(如有),包括但不限于镇江奥熠与镇江恒轩置业有限公司的房源推介合作协议、镇江奥熠授权镇江恒轩置业有限公司代为工程管理及签署相关协议的委托书等(如有),因皆未按镇江奥熠公章管理规定进行用印,均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我司及镇江奥熠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江苏奥园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