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殷小燕 记者 佘记其)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日前,丹阳市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监察官法》,持续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方面开展的积极探索,也是助推纪检干部深切感受到管理监督常在、着力打造执纪铁军的得力举措。
《意见》从打牢思想政治基础、履职能力基础、作风形象基础和纪律保障基础谋划发力,提出了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四个方面13条具体举措。比如:要常态化储备各类干部、长效化实施轮岗帮带、精细化综合分析研判;要多维度开展深度学习、多举措推动分级施训、多路径强化实践锻炼。
《意见》要求,丹阳市纪委监委领导、室主任、派驻组长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做到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深度融入,严格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开展日常工作。丹阳市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要加强指导与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方面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强化自我约束,从严管好“自己人”。据介绍,出台《意见》,就是探索在丹阳市纪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中以精细化方式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不断磨炼砥砺纪检监察干部的品质意志,就是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