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
第09版:法治

为朋友鸣不平动干戈 刑事和解修复老乡情

本报讯(邸宪刚 陈高硕 谢勇) 自认为朋友在办理离职时被骗,在与当事人理论时却一怒之下将其划伤。日前,经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8年,年近而立的李某某从河北辗转来到句容。在工厂打工时,李某某结识了张某某等一众老乡,他乡遇见老乡,很快互相之间成为好友。

2020年6月一天晚上,李某某与张某某等几个老乡一起聚餐。在喝酒闲聊时,李某某提起张某某收了自己一个朋友的好处,说是有关系帮忙办理离职能拿到当月的工资,结果事情没有办成,所以李某某坚持认为是张某某骗了自己朋友的钱。对此,张某某并不承认。

于是,两人当着众老乡的面开始争论起来,逐渐从争论变成了争吵,又从事情本身的争辩衍化到人品德行的指责。在朋友的劝阻下,几人回到了合租的住处,因为喝了不少酒,朋友们很快就休息了。没想到李某某和张某某两人又争论起来,借着酒劲,李某某一气之下用菜刀将张某某的脖子划伤。看到张某某脖子出血,李某某瞬间瘫坐在地,闻声惊醒的朋友们迅速将张某某送到医院。

案发后,张某某的损伤程度被鉴定为轻伤二级。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该案系因生活琐事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且当事人之间系朋友关系,因一时的情绪过激而引发犯罪,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遂组织双方进行刑事和解。

经过多次法律宣讲与劝解后,李某某向张某某真诚道歉,张某某对李某某的行为也表示谅解,李某某也当场支付了部分民事赔偿金并拟定了还款计划。

句容市检察院认为李某某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遂提出上述确定刑的量刑建议。日前,法院判决时采纳了该量刑建议。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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