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笪伟
本报通讯员 刘英
近年来,我市政法机关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解民忧、惠民生、济民困”作为解决群众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纾困惠民、引导息诉停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司法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以“小资金”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73件,发放救助资金420万余元,既彰显法律温度,又提高群众工作满意度。
党委领导,部门协同,
深化暖心救助
日前,1994年发生的一起出租车夫妇被杀一案终告破,3名罪犯被绳之以法。然而司法工作不能仅以惩戒犯人来告慰已逝者,更要关注在世人的冷暖。被害人在世的父母均已步入耄耋之年,依靠退休金维持基本生活,并患有疾病需长期治疗,而3名罪犯未能给予任何赔偿。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市检察机关主动接触被害人父母,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经研判决定为其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6万元。“我们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谢谢你们送来的救助金。”在接到送来的救助金时,被救助人史某某说,“相信司法机关一定会严惩凶手。”
为有效推进司法救助规范化建设,我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由党委政法委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及财政等部门参与的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会议机制,推动精细化管理,加强对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的精准管理,有效激发国家司法救助作用最大化。
上下聚力,三级联动,
推动合力攻坚
2017年,因一起交通事故,宿迁市宿城区人郭某某双下肢截瘫、重度排尿障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长期需要他人护理,且已离异,尚有两个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目前居住在镇江姐姐家中。肇事者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郭某某的困难现状,经润州法院向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专题汇报,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将该起案件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重点推进。经向省委政法委申请,批准对郭某某开展三级联动救助活动,不久前,为其争取到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真没想到,案件4年多了,我还能拿到救助款,真的是非常感谢。”郭某某在拿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后感动地说。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要实实在在地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疾苦。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探索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救助模式,推动对“三跨三分离”以及疑难复杂、涉案数额较大案件的联合救助,切实发挥上下级联动聚力优势,最大力度救助困难群众。
多元帮扶,一体推进,
确保应救尽救
吴某多年前离异,带着未成年女儿吴某凡与父母吴某庆靠打零工生活。2020年8月,因交通事故去世。吴某庆夫妇已年近70岁,且患有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病等多种疾病,需长期治疗,孙女吴某凡正在读高三。吴某的离世,致使家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且为了支付抢救吴某的治疗费和丧葬费,亦欠下10万多元债务,而肇事方系低保户,没有经济赔偿能力。经研判,吴某庆属于正在开展的“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中应当重点救助的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2万元。同时,市县两级政法机关协调慈善、教育、人社等相关部门开展多元化救助帮扶:市慈善总会为其发放1万元的公益救助金,志愿者对吴某凡开展心理疏导;教育部门将吴某凡纳入某公司资助贫困学生名单;人社部门向吴某庆家庭发放2万余元丧葬费;中医院为吴某庆疾病治疗减免医药费用。在政法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吴某庆家庭重回生活正轨,吴某凡也得以继续完成学业,顺利参加高考,并被常州一所高校录取。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朱海表示:“司法救助虽不能让困难群众得到翻天覆地的改变,但可以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抚慰被害家属伤痛,帮助渡过难关,重燃生活希望。我市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统筹指导作用,拓展司法救助效能,推动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助力政法系统内外部门的融合发展,一体推进、组合帮扶困难群众,推动了实现司法救助‘小资金、大推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