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兰)12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明龙主持会议并提请人事免职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票决通过。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办理方案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在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验收中,我市被评为10个特别优秀城市之一。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营造宜业环境,促进社会化运营良性发展;深度整合资源,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完善监管制度,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253件,截至目前,已解决173件,占68.38%,较2019年有所提升;正在解决70件,占27.67%;因条件限制或作为工作参考的10件,占3.95%。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245件,基本满意的8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以“跑起来”的奋进姿态,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强富美高”新镇江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围绕完善“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会议要求,立足发展实际,科学确定目标;抢抓战略机遇,融入发展新局;突出创新驱动,转变发展动能;坚持产业强市,提升发展质量;厚植生态优势,建设美丽镇江;坚持人民至上,改善民生福祉;持续深化改革,完善社会治理;完善规划体系,强化实施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镇江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意见,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
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评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并组织宪法宣誓。
会议预报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建议时间和议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萍、王常生、岳卫平,秘书长丁羽如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郭建,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列席会议并提请人事任免案,市政府副市长殷敏、市中级法院院长汤小夫、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