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护航企业担使命 服务发展出实招

——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回眸之一

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高光治

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保安全、促生产”工作主题,始终把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犯罪不手软,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不缺位,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产品和法治保障。

以更高站位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专题会议等多个场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新祥均对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作出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扎实推进,两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办理。市检察院成立了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5项机制,细化20项任务清单,统筹推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

11月18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开发布了8起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健康发展典型案例,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例夺人眼球:两家公司恶意串通并虚构4800万元债权、债务,以虚假诉讼的方式骗取法院调解书,致使第三方民营企业权益严重受损。市检察院在全面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提请江苏省检察院抗诉,最终监督法院撤销原民事调解书并推动法院执行回转4800万元,创下镇江检察院监督纠正的虚假诉讼案值之最。

以更优理念办理涉企案件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企业不仅是我的心血,更是50多名职工的生计饭碗,今后我们一定遵纪守法!”今年7月,收到《相对不起诉决定书》后,文某某激动地说。

文某某是一家电器公司的负责人,为缓解经营困境,他的公司曾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了18份增值税发票并申报抵扣了27万余元税款。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经实地走访,了解到文某某的企业积极扶残助残并为上岸渔民解决就业问题和家庭生活困难,考虑到文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补缴税款并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遂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评议,最终依法对文某某及其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平等保护”“审慎谦抑”“轻轻重重”“权益双向保护”等检察工作新理念,严格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罪案界限,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对涉民企案件不批准逮捕21人,对12家微罪企业和24名企业主作出不起诉处理。

以更实举措护航企业发展

“这个阵地的内容很丰富,案例很具体,我也会让我公司的管理人员过来好好看看,和检察官们相互学习交流。”全国人大代表、天工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小坤口中所说的这个“阵地”,指的是位于丹阳市检察院的涉企涉众经济犯罪风险防范中心。中心建成以来,共有38个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企业890余人次来到现场参观,接受预防教育、开展法律体检,受到普遍好评。

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的其他举措,同样可圈可点:市检察院针对1起经济犯罪案件中暴露出的企业管理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呈报镇江市委,获马明龙书记批示肯定,并被省检察院作为《领导参阅件》转发全省;句容市检察院联合该市工商联出台工作意见,细化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中加强协作配合、窗口前移等9项具体要求;丹徒区检察院出台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意见,探索疫情防控期间涉企刑事案件宽缓处理机制;京口区检察院健全涉民营企业信访快速处理机制,专门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举报案件优先办理;润州区检察院探索“菜单式”服务机制,结合企业需要,为企业制订个性化检察法律服务项目方案;开发区检察院与辖区司法局会签《涉民企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监管实施办法》,针对民营企业社区服刑人员简化请假审批流程,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外出需求……

全市检察机关全力以赴,只为助推企业更好地“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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