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廖洋 林兰)12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工作会议,就《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常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潘早云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据悉,《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全市在用电梯31576台,且每年以15%左右的速度增长,老旧电梯逐年增多,电梯困人故障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此,市政府非常重视,专门将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列入年度10件民生实事进行保障,将电梯安全列入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统筹推进。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条例》,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条例》对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与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条例》实施的主要内容,认真履行《条例》实施的法定职责,在科学部署、狠抓落实、学习宣传上下功夫,确保《条例》各项内容、措施、要求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