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
第04版:综合·新区纵览

存款保险标识28日起使用 市民存款可望“标”识银行

本报讯(宋静 张凤春)记者27日从市人行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安排,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即日起,市民们去银行存款,可以按“标”识别银行了。

存款保险是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2015年国务院颁布了《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据市人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存款保险实施工作安排,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使用存款保险标识。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是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通过存款保险标识这种直观、醒目、具有公信力的方式,有助于储户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对于未按规定使用或者有不当行为的金融机构,将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对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授权非法使用存款保险标识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落实市人行要求,我市银行准备就绪。京口农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存款保险标识已统一制作好了,营业部和各网点会摆放、张贴到位。工行五条街支行负责人说,为做好此项工作,分行已开展了多轮培训,网点在醒目位置摆放着《存款保险保护您珍贵的存款》宣传折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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