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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个全国文明单位、7个全国文明村、2户全国文明家庭、1所全国文明校园、1个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受表彰。同时,26个单位(家庭)复查保留全国文明系列荣誉称号,包括文明镇3个、文明村8个、文明单位13个、文明校园1所、文明家庭1户。
站在新起点上,我市将以建设全域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深化“大爱镇江”品牌,强化创建力度,聚焦惠民育民,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不懈奋斗,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