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鲁泯江)日前,丹阳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反映某企业涉嫌非法使用童工,遂于当日立案调查。通过调查,确认该单位招用了未满16周岁的男童王某。为此,丹阳市劳动监察大队对该单位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处以10000元罚款并责令企业将王某送交其监护人。今年以来,丹阳市劳动监察大队持续发力,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举报专查等方式,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