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婕
本报通讯员 赵宇阳 李国静
生态环境与安全生产保护如高质量发展的“两翼”,亦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两者的监管存在必然联系。那么,如何通过监管联动,实现“两翼”共振,打造绿色安全环境?在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探索建立的生态环境与安全生产联动监管机制,被作为制度成果推广。
镇江新区是联动监管的一个典型。“在这里,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集聚发展,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任务高度叠加,统筹管理需求度高。”市安委办专职副主任王钊介绍,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的成立,破解了多头分管衍生的责任推诿、重复低效、覆盖不全等难题,进而保证了严守产业项目审批落户的安环门槛,项目建设的过程评估因此变得顺畅,有利于实现规范投产达效、工艺整治提升。
响水“3·21”爆炸事故发生后,镇江新区立即启动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设备的系统性安全评估论证,集合安监、环保专业监管力量和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对重点企业环保设施再摸排形成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清单,源头点位提升企业本质环保和本质安全。在此过程中,专家组深入企业内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做闭环跟踪,帮助企业消除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的盲区和漏洞。
还有这样一个细节,纳入镇江新区专家库的不少专家成员,既是安全专家又是环保专家,他们既能给出环保设施的安全方案,又可解决安全管理中的环保问题,有效降低了执法成本,形成有力的监管执法外援,缓解了岗位人数少与监管工作任务繁重的不平衡问题。
监管联动,首先是理念上的融合。“安全和环保在很多方面相辅相成,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然带来环保问题,企业环境问题解决能够消除安全隐患,安全标准的提升同样带来企业环境的改善。”相关人士认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两者属于“横向”监管部门,性质相似,虽不属于具体“行业”,但几乎涉及各行各业和社会方方面面。“从结果来看,做好污染防治监管,其实可以减少安全隐患。例如近些年因保护环境需要,减少了烟花爆竹燃放,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大幅下降。”具体到企业来看,往往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同属一个部门,两者合力才能监管有力,这也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
也因此,环保与安全“两翼”共振,被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而我市则从源头审批联动出发,构建起延伸至联合执法的“全链条”,凝聚起生态环境保护、隐患排查整治的合力。
环评审批项目与安评审批项目互相通报,从项目源头审批联动开始,实现“两翼”同频共振。“在涉及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炉焚烧等6类环境治理设施的环评审批过程中,督促企业同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将已审批的环境治理设施项目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志刚介绍,截至目前,已通报3批共40件项目审批事项。
不仅如此,我市在危险废物、环境治理设施监管方面,也实现了部门联动。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涉及危险废物、环境治理设施未开展风险辨识等问题,及时移送应急管理部门。数据显示,目前已移送5批、共199件专项整治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应急管理部门则对隐患线索进行核查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各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市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环保安全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县区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环保安全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企业将废弃危险化学品以中间产品、副产品名义逃避监管的行为,加强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徐志刚表示,联动机制的建立,有效加强了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协调,实现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堵塞了监管漏洞,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