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0年11月11日
第03版:要闻

土地承包纠纷引发多年诉讼

市检察院专题听证调解言和

本报讯(王聪 谢勇)一起案件历经两次诉讼,长达7年,原告认为自己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不服法院判决,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为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案结事了,11月5日下午,市检察院举行了江苏某园林公司、张某某排除妨害纠纷案公开听证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新祥主持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5人应邀担任听证员。

2006年,镇江市某村村民小组与被告张某某签订协议,约定将该村2亩左右的鱼塘及周边荒地给被告承包,承包期限自2006年至2016年。2007年,该村村民委员会与江苏某园林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约70亩土地承包给园林公司,其中包含了被告已使用的土地和鱼塘,承包期限自2007年至2028年。

因张某某承包地块包含在江苏某园林公司承包地块内,江苏某园林公司于2013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先于原告占有了双方争议的土地鱼塘,原告在与第三人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后,第三人并未将原、被告争议的土地鱼塘实际交付给原告。故原告基于侵权关系要求被告搬离并承担损失无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张某某承包期结束后,2018年江苏某园林公司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起诉构成重复起诉,裁定驳回。该园林公司上诉及申请再审也均被法院驳回。2020年5月,园林公司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法院裁判并无不当,但本案历经两次诉讼,当事人之间积怨较深且矛盾并未实质性化解。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决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调解,以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切实履行检察职能。

听证会现场,申请人、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各自意见,案件承办人阐述审查认定的事实及对原审裁判审查的情况,并分别提问。张新祥针对原审判决进行释法说理,并征求各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

听证员在全面充分了解案情后,根据法律规定,综合各方当事人意见,在听证评议室进行评议,商定了建议调解方案。张新祥宣布调解方案后,根据听证会上了解到的张某某的实际情况,建议张某某可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各方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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