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20年11月05日
第02版:要闻

全市检察机关奋力交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答卷

(上接1版)各基层检察院则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挂图作战、确保实效。全市检察机关自觉站稳客观公正立场,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确保了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纵深推进。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365人,不批准逮捕38人;提起公诉60件、546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7件、9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38件、353人,恶势力共同犯罪15件、95人,依法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其中,市检察院指导丹徒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昊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被最高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多家国家级权威媒体也对此予以专题报道。

重点突破,彻底根除滋生土壤

“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为此,全市检察机关坚决“打伞破网”,精准“打财断血”,紧扣“伞网清除”“黑财清底”目标,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在办理张某飞案件时积极引导、配合公安机关查扣涉案资产3797.2万元,提起公诉时针对罪名中包含罚金刑的17人提出确定数额的罚金刑量刑建议共计22.5万元;针对被告人陈某熙等人销售200余套非法贷款软件非法获利数额高达3000余万元,远超罚金刑数额的实际情况,推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

严格落实“两必问”“一案三查”工作要求,移送涉黑涉恶线索60条、“保护伞”线索42条;严格执行与监察机关案件管辖、检监配合、相关问题法律适用等5项工作机制,办理某厅级干部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等大要案件;依法履职,自行立案侦查并顺利起诉多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

市检察院出台《全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打财断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打伞破网”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一方面依法监督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司法行为,强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对内健全规范各内设部门关于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的发现、移送、跟踪工作程序,对外加强与同级扫黑办、纪委监委之间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形成“打伞破网”工作合力。

延伸职能,助力完善基层综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延伸职能,坚持打击与预防、惩办与治理相结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基层组织建设,实现了“办案一件,影响一片”的效果。

针对办理黄某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发现的黄某婷组织多名未成年学生进行卖淫的情况,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案发学校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在校学生法治教育和日常管理;针对办理魏某恶势力共同犯罪案件时发现的某街道办事处雇佣魏某等恶势力人员进行暴力拆迁的情形,向该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规范进行拆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2份。这一份份检察建议,有效消除的,是社会综合治理的薄弱点、风险点、空白点;不断增强的,则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积极投身基层党组织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甚至被黑恶势力侵蚀的情况,市检察院先后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参与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党支部与基层党组织薄弱村共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将参与基层组织建设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新祥带头到丹徒区辛丰镇石城村,与该村“两委”成员开展座谈,并就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全市检察机关派驻的22名村(社区)法治书记通过法治讲座、旁听庭审、普法座谈等各种形式,主动融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治,坚决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基层环境积极贡献检察力量。日前,该做法获评全市政法系统“十佳创新成果”。

扫黑除恶,事关人心向背、民生福祉、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凝心聚力、厉兵秣马,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为求全胜尽全力,不破楼兰终不还!

2020-11-05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103521.html 1 3 全市检察机关奋力交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答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