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程刚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孙海燕(女)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肖雄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邰玉妹(女)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孟涛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于竞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执行裁判庭)庭长,免去其立案二庭(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静(女)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益成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张云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徐达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贾黛舒(女)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丁奕帆(女)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崔啸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符合群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曾中纬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赵银亭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奚松伟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徐雯(女)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钱晓龙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杨广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从国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朱智玲(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殷建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樊华勇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书文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袁泉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丽俊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茜(女)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丁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