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京口区积极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线,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
一是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限。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对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750元/人/月。对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我区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450元/人/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6个月,且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截至目前,京口区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84万余元。
凡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最后一次失业前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或者通过“镇江智慧人社”线上平台申领。
(杨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