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顾红祥)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41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关于丹阳市医疗保障局申请新增定点医院和责任医师的批复》(镇医保函〔2020〕20号)确认丹阳市中医院为镇江市医保特药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