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笪伟 金之凌)近日,镇江公证处援助处理了一起牵涉转继承的案例,为群众提供了暖心服务,得到了好评。
一个月前,市民叶女士来到镇江公证处向公证员寻求帮助。原来,叶女士爱人于1998年去世,其独生子也在2004年去世,随后叶女士公婆也相继过世。叶女士丈夫名下还有一套和叶女士共有的拆迁安置房一直未进行处置,叶女士公婆也有房产未办理继承手续,由于叶女士公婆均在其爱人去世之后过世,发生了转继承,其丈夫的兄弟姐妹也对其遗产有继承权,年代久远且牵扯人多,叶女士无从下手。
公证员查询了死者的公安户籍档案,但家庭成员关系资料记录不完整,于是主动想办法从被继承人单位档案入手调查。叶女士丈夫及其公公生前所在单位均经历过多次改制,档案存放地点不明。公证员仔细分析了单位情况后,主动联系了市企改办及人社局查询,终于确认了叶女士爱人档案仍由原单位人事处保管。其公公原单位改制后地址搬迁,并数次更名,公证员通过向原单位职工走访了解,改制单位已被上级单位收回南京,所有职工档案均在南京总部。公证员迅速向南京公证处发出《协查函》,请求代为查询相关档案材料。南京公证处回函中详细记载了其档案内的家庭成员关系情况。至此,经过两个月前期公证员的走访了解调查,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情况终于得到全面的核实。公证员正式通知叶女士及其丈夫的兄弟姊妹办理公证,因叶女士无子女且是低保户,公证员决定对叶女士实施法律援助,减免其公证费,尽心为叶女士提供一些帮助和温暖。公证手续办理完成后,拿到公证书的叶女士十分感动,连连道谢。
这是镇江公证处为群众提供暖心服务的一则生动案例。近年来,镇江公证处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便捷化、人性化的公证法律服务:倡导“绿色继承”,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代查相关材料,让当事人“少跑腿”;公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和“优先服务”,并为无生活来源、老弱病残等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用……镇江公证处始终以“公证为民”为执业宗旨,在服务群众上不停步,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公证便民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