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0年10月13日
第02版:要闻

“五项制度”下,安全生产合力监管

(上接1版)

专项整治期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清单”和工作要求,定期上报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和隐患问题整改阶段报告,修订了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单位和领导班子个人的述职述廉述法的“必述”内容。

制度建设是基础,落地落细才是关键。“制度成果”的最根本意义在于“实”。“可以说,镇江用硬招和实效,让制度真正落了地。这也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关键。”安全生产相关专家如此评价。

今年以来,市安委会紧盯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及时查找事故背后深层次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结合专项整治,狠抓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问题解决和风险管控。

针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丹阳“5·15”爆燃事故,市安委会专门组成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约谈了丹阳市和陵口镇政府领导,组织专项督导组跟踪督查该市“低散乱”作坊排查治理工作,推动丹阳市组织1000余名机关干部定点基层村组,通过“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进行篦网式全面排查。

“一地出事故、各地受教训”。全市范围内的“小字头”违法违规小作坊黑窝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也同步启动。市专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小化工”35家全部完成整治;累计实施安全生产执法立案14起,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1起、处罚金额49.4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家,实施行政拘留2人、批捕1人。

为推动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根据《镇江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安委会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沟通,建立了安全生产问题线索移送衔接工作机制,列举了需要移送的问题线索清单,由市纪委监委根据移送线索开展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市安委办先后7次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了8个地区、16个部门、4个单位以及1名个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力、事故调查处理不配合等问题线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情况已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内容,作为重要的扣分因素。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徐志刚表示,下一步将在责任落实、问题整改、风险防控、隐患治理等方面逐个加以明确,突出警示约谈、督查督办的针对性,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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