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020年10月13日
第01版:头版

升级“防火墙” 严把源头关

“五项制度”下,安全生产合力监管

■编者按

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并聚焦国务院督导组反馈移交的“制度成果”和“典型做法”清单,探索形成一系列“镇江经验”。当前专项整治进入收官阶段,本报组织报道一批典型经验做法,今起陆续推出。

本报记者 朱婕

本报通讯员 李国静

来自市安委办的数据显示:我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实施2年多,市安委会约谈2个辖市区、2家市级机关部门、5个乡镇(街道)、多家企业(项目),向责任主体发送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函6件,对典型事故挂牌督办。

与之相应的是,1-9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大幅度“双下降”。看得见的是,一系列警示提示、约谈、督办有效压降事故;看不见的是,平稳形势背后的“五项制度”,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构建起监管闭环,安全生产形成监管合力,纵深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志刚解释,“五项制度”包括《镇江市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以及配套的《镇江市安委会对市级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镇江市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事项督办制度》《镇江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述职报告制度》《镇江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报告制度》。“‘五项制度’是健全完善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举措,对我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就制度而言,首要意义是“变无形为有形”。“五项制度”由市安委办牵头制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要求,对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约谈、督办等工作的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实施程序、整改要求、依法公开等内容进行明确,“这让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从‘缺抓手’,变成现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都有制度的‘有形之手’,压紧压实了‘三个责任’。”

以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为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是强化事故管控、建立高压态势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事前预防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治理举措。”市应急管理局安委办专职副主任王钊介绍,继2018年出台《镇江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后,今年我市制定了《镇江市安全生产警示提示制度》,突出事前预防和事故警示,目前已经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3件《警示提示函》,并且件件有回应。(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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