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09日
第04版:新区纵览·综合

佩戴头盔 保护自己

《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实施的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镇江市将该日期定为10月1日。新规实施首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截至当日17时,全市累计查处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为3500余起。图为润州交警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人员进行处罚。马镇丹 孟宪阳 摄影报道

2020-10-09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99315.html 1 3 佩戴头盔 保护自己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