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宁 笪伟)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积极推进驻人民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目前,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刑事和解室)均已挂牌,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市、市(区)司法局将全力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派驻人民调解员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优势,协助做好符合条件案件的刑事和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