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高光治
全市检察机关在紧扣保安全、促生产工作主题,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坚持打击犯罪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并重,为实现“六稳”“六保”提供精准司法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涉民企案件77件171人,通过办案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动服务大局,
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今年以来,两级检察院坚持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各类犯罪,依法办理集资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扰乱金融管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6件253人。疫情期间,从快办理了生产销售假冒防护用品、编造虚假防护品销售信息实施诈骗等各类犯罪14件22人。依法严惩涉“套路贷”、欺行霸市、暴力讨债等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利及民营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犯罪4件19人。
检察系统还注重发现案件背后暴露的金融风险隐患,主动为党委政府营造良好市场秩序提供治理建议。今年4月,市检察院针对1起经济犯罪案件中暴露出的企业管理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呈报镇江市委,获市委书记马明龙批示肯定,并被省检察院作为《领导参阅件》转发全省。扬中市检察院针对辖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多发问题,向该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促成辖区35家保险机构签订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
同时,市检察院不断推进工作关口前移,指导丹阳市检察院成立涉企涉众经济犯罪风险防范中心,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依法合规经营等提供靶向服务。该中心4月底成立以来,已有13个行业协会、20批次490余人次参观学习。
强化涉企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部门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监督纠正,共发出涉民营企业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0份,办理涉企虚假诉讼案件5件,通过监督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22万元。市检察院成功监督纠正了一起涉案金额4800余万元的侵害民营企业虚假诉讼案件,并推动法院作出执行回转裁定查封涉案厂房,该案系我市截至目前诉讼标的最大的一起虚假诉讼案件。
更新检察理念,
精准把握安商暖企新要求
我市检察院办理涉企案件绝不单纯作为司法问题、法治问题处理,更作为民生问题、政治问题看待,自觉把司法办案放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大背景下综合考量,审慎作出处理决定。
丹徒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高管涉嫌职务侵占、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中,发现该企业因其他负责人涉嫌重大犯罪均已被逮捕,公司陷入无人管理状态,导致养殖水产死亡、工人工资拖欠,极易引发劳资纠纷、信访隐患等一系列问题。针对上述情况,该院在综合审查全案事实证据基础上,全面评估涉案高管犯罪情节、量刑情节等因素,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角度出发,在督促其自愿认罪认罚后,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让其正常回归企业生产经营,引导企业重回正轨,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检察部门对企业投资者、经营管理者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综合考虑其主观故意、危害后果、违法情节等,准确认定社会危害性、社会危险性,“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即便诉也要轻缓处理”。今年以来,两级院共对9家微罪企业及24名企业人员不起诉,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人。在办理发票类、数额类案件中,严格区分票面数额与实体数额,审查实质危害,依法宽缓处理。
我市检察系统将疫情时期服务非公企业复工复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强化犯罪打击的同时,优化服务方式、细化服务举措,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截至目前,累计帮助解决企业内部劳资纠纷、消费者过度维权、复工复产审批难等问题24个。
积极履行职责,
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两级检察院广泛依托代表联络、检企联系等活动载体,通过上门走访、推送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听取民营企业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按需为企业提供检察服务。截至目前,两级院走访企业171家,征询意见建议60条,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75次。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实地走访江苏肯帝亚集团,当面征询工作意见。
以制度规范引领检察服务质量提升,我市检察院围绕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出台多项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机制。句容市检察院联合该市工商联出台工作意见,细化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中加强协作配合、窗口前移等9项具体要求。丹徒区检察院出台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意见,探索疫情防控期间涉企刑事案件宽缓处理机制。开发区检察院与辖区司法局会签《涉民企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监管实施办法》,针对民营企业社区服刑人员简化请假审批流程,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外出需求,有力彰显司法人性化。此外,发挥检察机关法律专业优势,依托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资源,发布疫情帮扶政策指引、侵犯民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提高民营企业运用法律保护权益能力。结合办案,组织检察人员定期赴企业开展法治宣讲28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5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