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婕 吴玉平)日前,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制定《镇江市汽车销售合同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建立常态化部门指导与联合执法机制,将以监管合力,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秩序。
近年来,我市的汽车消费纠纷中,关于合同的纠纷占比较高,其中主要原因是双方的购车合同表述笼统。为此,市市场监管局与相关行政部门、律师共同讨论,拟定制定《指引》。此次发布的《指引》对标的物、数量与价款、付款方式、质量、修理更换退货约定、违约责任、双方特别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将《商品车注册登记委托协议》《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单列出来作为合同的附件。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指引》的发布,对于规范我市汽车销售市场合同格式条款,引导汽车销售经营者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销售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意义。“在《指引》制定过程中,我们充分听取了汽车销售企业代表与市银保监分局、保险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到的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意见分类汇总,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目的是维护汽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考虑到经销商的正当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指引》明确了常态化部门指导与联合执法机制,这将形成监管合力,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秩序。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指引》发布为契机,开展形宣传活动,在汽车销售4S店推广《指引》,同时完善举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让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让消费者积极参与到合同监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