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婕 王涛 夏莉)今年9月是全国第31届“质量月”。1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质量月”期间,我市围绕“建设质量强市,决胜全面小康”主题,从提升质量、引导参与、惠民3个维度,开展系列活动。
据了解,“质量月”期间,我市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镇江品牌美誉度。具体内容包括:以眼镜、雪地靴、光伏产品、汽车零部件等行业为重点,实施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合格率提升三大工程,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现场会;组织质量标杆示范企业先进经验交流会和现场观摩活动;开展镇江市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等。
加强监管执法和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质量月”期间,我市将组织开展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化工领域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专项监督检查,以及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电动车头盔、油品质量等专项检查。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及时将质量抽检、抽查检查、行政处罚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质量月”期间,我市将组织开展市级地方标准审查,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全面推进标准化技术组织。同时,开展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培训、“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等,引导全社会主动追求、自觉参与质量建设。
以“质量月”为契机,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推出“情系民生、你点我检”服务、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新装家庭室内空气甲醛含量免费检测等惠民活动,扩大质量发展的普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