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笪伟 金之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以下简称“三整合”)力量改革相关要求,加快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近日,市司法局赴各辖市区开展基层“三整合”改革调研指导。
调研过程中,就改革如何履行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合法性审查、报批工作以及规范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监督工作进行了指导:一要合法合理下放权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集中许可、处罚、强制措施权力,履行报批手续。下放的权力要坚持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二要配强配齐执法力量。确保配备与执法权力相适应的行政执法的人员以及相应的执法装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三要建立健全移送机制。原行使机构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沟通协调,做到“谁移交、谁指导”“谁主管、谁监管”。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与基层执法的“全闭合”执法,避免审批与监管分离、监管与执法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