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020年09月02日
第02版:要闻

市区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

本报讯(印文风 张凤春)记者9月1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文件规定,即日起,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新区、高新区)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种类包括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2020年9月1日起,申请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通过核定登簿后即时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申请人可选择是否领取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选择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权利人在以后办理涉及该不动产的登记事项时,应依规定提交纸质证书(证明)。

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凡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统一发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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