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怡 涂蕾 谢勇) “我没有钱,况且还有两个年纪大的住在里面呢,有本事你们把他们赶出去!”被执行人老金态度强硬,迟迟不愿偿还借款。面对这样的被执行人,日前,丹徒法院通过拍卖警告,促当事人义务履行,成功让30余万元执行款按时到账。
2013年,原告徐师傅出借款项25万元给被告老金,约定每月15日支付利息,并以其房产办理抵押,老金的父母自愿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017年起老金就未能如期足额支付利息,徐师傅诉至法院。
该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老金3人应于2019年11月前偿还全部借款及利息共计34万元。因老金仍然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今年初,徐师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员陈云岗多次催促被执行人还款,并释法释明告知其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拍卖当时借款抵押的房产。对于执行员的几次催促老金并未上心,执行员只能再次沟通劝说:“法院拍卖可能会降低房子价格,到时你的损失会更大,等房子拍卖出去,我们还是会强制清空。”
面对被执行人的油盐不进,执行员按程序下达了拍卖裁定书。老金收到后终于意识到拍卖房屋不是口头一说,又考虑到执行员说过,这样做可能会降低房子价格,他主动联系法院,保证自己会尽快将房子卖出去。在朋友的帮助下,老金按时将全部执行款打至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