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笪伟 金之凌)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日前,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镇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据介绍,该《条例》是镇江市2020年度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条例》共二十条,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扬尘污染的定义、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职责、各类防治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条例》厘清了各部门扬尘污染防治职责范围,立足镇江实际,在尊重上位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针对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不同部门的扬尘污染防治职责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基本厘清了不同部门的扬尘污染防治职责。明确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条例》针对房屋建筑、房屋装修、园林绿化、城市河道整治等各类工程施工、城市道路保洁、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混凝土(沥青)搅拌等场站、建筑垃圾消纳场、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土地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不同类型、不同场合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强化了扬尘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条例》强化了扬尘污染防治的法律责任。在不违反上位法规定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场合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明确了不同类型不同场合扬尘污染的处罚主体,增强了可操作性。
该《条例》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切口小,可操作的原则,打破地方立法体例的惯例,没有采用传统的章节体例,直接以条文的方式作出规定。在内容上不追求大而全,突出强调针对性、可操作性,这在我市人大地方立法史上是首次。下一步,《条例》将正式提交镇江市人大进行审议,预计将于明年正式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