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9日
第09版:法治

用法律之伞撑起一方晴空

——记全市政法系统“十佳干警”眭咏梅

本报记者 谢勇

多年来,她扎根基层,始终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在妇女儿童的维权之路上,用法律之伞为妇女儿童撑起一方晴空,用良知和辛勤传承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用忠诚和实干谱写当代女法官的奉献之歌。

她就是丹徒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眭咏梅,前不久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干警”。

心系维权,兼顾情法,

积极维护妇女权益

眭咏梅是一名法学硕士,1994年进入法院工作,历任丹徒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她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一直心系妇女维权工作。为妥善处理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她抽出大量时间学习陈燕萍、詹红荔等先进人物的工作方法,同时向当地人民调解员了解农村的善良风俗和习惯情理,在案件审判过程中摸索出一套自己的引情入理、情法兼容、春风化雨的办案方法。

对于矛盾纠纷,眭咏梅不是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从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从长远角度考虑各项权益,思考如何才能更好保护妇女的利益不受损害、妇女的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去年一起离婚案件中,辖区村民小胡因妻子小李长期离家并无法取得联系,婚姻关系名存实亡起诉要求判离。因寄给被告的应诉材料被退回,小胡提议法院进行公告、缺席判决。考虑到公告送达可能会伤害小李的合法权益,眭咏梅走访多地,了解到小李表姐嫁在邻村,就上门拜访。在表姐的帮助下,得知原来小李在外务工被骗不好意思联系家人,其内心仍想维系家庭不愿离婚。

经过眭咏梅的耐心劝说,小李回到了家,在多次调解后,夫妻二人消除矛盾、冰释前嫌、和好如初。眭咏梅说:“处理离婚案不能简单对待,要从实际出发,这样对夫妻双方才是最有利的……”

打击家暴,普及法律,

提高妇女维权意识

家暴是很多农村妇女面临的严重威胁,有的人选择忍气吞声,有的人诉诸法律。丹徒村民马女士长期受到丈夫庄某暴力侵害,在一次被殴打后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了暴力侵害的严重性。在查明相关事实后,眭咏梅及时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裁定禁止庄某对马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并将裁定书送交到当地派出所、妇联组织,保证了马女士的生命安全,将其从苦难的婚姻中解救了出来。

不仅如此,眭咏梅在担任区妇联执委会委员期间,联合妇联、公安、司法局共同建立区反家暴联动机制,增强维护妇女权益的合力,共同建立了覆盖面广、渗透性强的司法维权阵地。

眭咏梅深知农村妇女维权意识还不够高,尚未形成良好的维权氛围,她多次赴江心、世业等地,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扩大法律宣传效果。每逢重大节日,眭咏梅坚持走上集镇向公众普及涉及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反家暴等方面的法律知识。2019年,她积极推动丹徒法院妇联完成辖区妇女维权工作白皮书,提交给区妇联等机构参考,并向全社会推送妇女权益维护十大典型案例,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受到了广泛好评。

同时,眭咏梅还努力帮助基层干部运用法律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能力,将自己的调解方法传授给人民调解员、基层干部,以便在第一时间更好地妥善处理涉及妇女权益的纠纷。

扎根基层多年,眭咏梅的付出和成绩也得到了法院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肯定。眭咏梅多次荣获区优秀公务员,多次被法院系统授予个人三等功,2017年荣获丹徒区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称号并被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1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称号,2016年获得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2年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称号,2018年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2019年年底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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