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艳萍)近日,新区召开长江禁捕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推动新区长江禁捕工作往深里抓、往实里抓、往细里抓,以实际行动和过硬举措切实保护好长江母亲河。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薛峰指出,长江禁捕工作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生态工程、民生工程,新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到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加快恢复水生生物资源,全面改善长江生态环境。
会议强调,新区各属地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迅速行动,紧盯目标精准整治,确保新区39公里长江江面实现“四清、四无、三不”(做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实现江中无人捕、水中无渔具、市场无江鱼、管理无盲区,让群众听不到、看不到、吃不到长江水产品)的工作目标。要坚决按照国家、省市专题会议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围绕“三无”船舶、水产批发市场、餐饮行业、渔网渔具销售、网络市场、电商平台、长江现场等江鲜江鱼全产业链进行整治。
会议要求,长江禁捕工作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板块要突出重点、狠抓关键,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方案、严密组织、强化巡查。要压实责任,长效管理,切实担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强协同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舆论导向、严格督查考核、严肃追责问责。要有力有序,全面争先,在禁捕工作中,及时沟通交流、及时总结情况、及时上报材料数据,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切实保护好长江水生资源和生态环境。
据了解,新区长江禁捕范围包括长江镇江新区段干流水域和入江河流口上溯1公里(1公里范围内有闸的以闸为界),禁捕时间暂定为十年。在规定禁捕范围、禁捕时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捕捞作业,同时,严禁收购、运输、销售和经营长江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