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有效化解规范监管与企业发展需求的矛盾,精准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日前,开发区检察院在全市辖市(区)检察院中率先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制定《涉民企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经营请假监管实施办法》,就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民营企业社矫对象外出经营请假标准和流程达成共识,有效化解了规范监管与发展需求的矛盾,对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助力。
该办法规定,民营企业社区服刑人员因外出经营需要请假的,司法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司法行政部门同意请假申请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并将审核结果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备案,并在其外出经营之前作出风险提示。检察机关每月两次赴司法行政机关核实外出请假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陆璐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