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8日
第08版:法治周刊

我市开展骑乘佩戴 安全头盔宣传

本报讯 安全头盔能在关键时刻保护骑行者免受致命伤害,应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近期,我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协调督促推进落实。

日前,镇江交警润州大队利用便携式小喇叭,在辖区主要路口,菜市场,商场等电动车密集场所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借此来牢固树立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的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镇江交警组织工作人员在市区主要路口地面喷涂“骑行电动车 戴头盔 不越线”字样。提醒广大市民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目前已在九华山路、中山路等6条路,共计22个路口,安装标志牌100余块,漆画宣传提示语标线近100组。

在中山西路组织开展“戴头盔,守规矩、保安全”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并对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群众免费送头盔,倡导骑乘电动自行车的群众文明守法出行,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笪伟 侯子坤)

2020-05-28 2 2 镇江日报 content_80008.html 1 3 我市开展骑乘佩戴 安全头盔宣传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