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近日,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出台《镇江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
明确一个目标。《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市级在进一步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到2021年初步完成;市(区)级到2020年底将一般公共预算全部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到2022年逐步覆盖到其他政府预算及其他财政资金。
着重三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抓住三方面主要工作:一是拓展管理对象,实施全方位管理;二是完善管理链条,实行全过程管理;三是拓展管理范围,实现全覆盖管理。
实施四项举措。《实施方案》提出四项实施内容:一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二是“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同时要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推行绩效信息公开;三是“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其他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四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强化专家库、第三方机构、信息化系统等技术支撑。包括实施财政综合运行绩效、项目、政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管理成果应用等24条具体工作任务。
下个阶段,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各项工作举措,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镇 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