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统计局局长 戴 坚
2010年5月24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7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1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市人口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人民生活越发富足幸福,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实现历史性变化。朝着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镇江正同全国一道阔步前行,以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实绩书写“镇江很有前途”新篇章,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二个百年新征程。在此新征程上,接续过往、开启未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是一座重要里程碑。
〈一〉
立足新的十年,充分认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开展了六次全国性人口普查。2019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于今年11月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国以人为本,犹如树因地。”人口是社会生活生产行为的主体,是社会生产力核心要素,人口状况是经济成长的晴雨表,一个国家最基本的国情。当前,我国经济进入转型升级、爬坡过坎新阶段,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正不断向知识密集型产业迭代,经济增长的驱动力也从过去重投资拉动,逐步向重创新和消费驱动转换。在这其中,人的因素已成为最重要的一个变量。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摸清全市人口家底,全面掌握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有利于精准制定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有利于有效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构建科学有效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科学编制我市 “十四五”规划。为此,在《全国人口普查条例》颁布十周年之际,依法开展此次人口普查,高质量做好普查工作,既对全力推动镇江产业强市,奋力谱写“镇江很有前途”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二〉
遵守条例规定,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严格依法开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深刻阐明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极其重要性。在此背景下,严格依法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得更具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
一要在广泛宣传条例上下功夫。《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是开展全国性人口普查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开展人口普查的法律依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组织开展条例学习活动,使各级各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和履行的法律职责。在宣传方式上,更加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和现代新媒体手段,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充分调动普查对象的积极性,引导普查对象主动如实填报普查内容,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要在坚持依法普查上做文章。各级普查机构、人员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依法治统、依法普查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依法普查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以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准则和行动指南,依法规范普查行为,真正把普查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纳入法治轨道,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三要在执行条例规定上不走样。条例对各级各类人员在普查中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执行条例规定要不折不扣不走样。如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谎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三〉
汇聚强大合力,开创高效实施全国人口普查的“镇江经验”
人口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时间节点多、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积极参与”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是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为人口普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市各级应该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和市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普查,强化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要加强与部门协同,积极开展信息共享,共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各级普查机构,配齐配强工作班子,畅通沟通加强统筹协作。同时,也要全面做好物资和经费保障,尤其是要做好“两员”补贴保障,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特别是要针对疫情影响,为每位普查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配备防疫用品,保障普查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二是着力高标准推进国家综合试点,为人口普查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镇江经验。今年3月中旬,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4月-5月在我市京口区象山街道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这是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我市的极大信任,更是对我们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的一次全方位大考。要树立克难攻坚的决心,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带来的困难,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科学严谨的态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国家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大胆试验,小心求证,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积累案例,最终达到符合国家标准、体现江苏水平、展现镇江担当的目标,进而形成可向全国推广的镇江经验。
三是着力建设过硬“两员”队伍,为人口普查提供人力支撑。人口普查工作面宽、量大,特别是本次普查首次全程采用无纸化调查方式,增加自主网络填报新手段,对“两员”选调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把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有群众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选聘到普查员队伍中,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让党旗始终飘扬在普查一线。同时,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要精心组织业务培训,针对不同人员特点,分层次、多批次组织业务培训,使每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都接受系统专业性培训,熟练掌握调查登记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全力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第六次人口普查以来的10年时间,我市人口各方面状况均出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未曾发生的重大变化。生育政策改变、人口流动快捷、劳动人口下降、老龄化加剧等等,对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影响深远。在此重要的历史关键节点,无论从哪个视角、纬度考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都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依法科学、高质量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必将为我市人口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信息支撑,也一定能有力助推镇江产业强市落地见效、高质量发展追赶超越。在这场全国性人口普查中,镇江统计人担当作为的精神、履职谋事的能力、实事求是的操守,必须也必然汇聚凝结成人口普查的实干实绩,担负起时代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