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07日
第02版:要闻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纳入守信“红名单”

本报讯 近日,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人社局等多家单位共同下发《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加强正向激励的实施意见》,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纳入守信“红名单”,以充分发挥企业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参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助推“产业强市”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实施意见明确,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由县级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评估认定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将作为良好的信用信息,列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红名单”,并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在“信用镇江”网站予以公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个人依法查询信息应用信用信息和产品时可予以标注。

入选“红名单”后,企业将享受到一系列激励,包括给予荣誉精神激励,给予特殊政策优待,享受政务绿色通道,评先评优给予倾斜,优先推荐纳入全市工信系统重点支持“白名单”企业库,并提供给相关金融机构。

市信用办表示,意见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劳动关系双方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从源头上凝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共识和合力,从而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陈志奎 朱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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