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的具体时间不得早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近日,镇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春季开学专项指挥部发布《镇江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方案》明确,各地按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强化教育、人社、民政、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协作,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筑牢联防联控机制。《方案》要求,各地要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流程。在精准掌握所有员工健康状况的基础上,培训机构从即日起可以分批有序组织持有绿色健康码的员工复工,提前做相关准备工作。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分别向所在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一案四制”、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证明截图、承诺书),经学校防控组审核,组织属地教育、人社、民政、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批次向社会发布验收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后,方有复课资质。各地将验收结果报市春季开学专项指挥部备案。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的具体时间不得早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
《方案》强调,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机构负责人(法人代表或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地落实。不得擅自提前复工复课,不得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课。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要求。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对贯彻落实各级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问责查处。(胡冰心 唐守伦)